人二復辟?法務令公家機關、學校設政風
過去在戒嚴時期,政府曾設有「人二法」,進行暗中蒐證、密告上級等工作,情治單位並介入人民的生活,監控人民的言行。解嚴後,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,並於93年實施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」,明定民意機關、軍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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